





產品描述
一、浙江廠房驗收安全檢測報告第三方辦理單位——廠房驗收安全檢測報告實例:
某工廠一期主廠房共有7層,建于1986年,建筑面積約11475m2,建筑高度約38.6m,結構平面呈矩形,總長度105米,總跨度18米,縱向柱間距7.5米,橫向柱間距9米。廠房采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基礎采用樁基礎,樓屋面板均為現澆鋼筋混凝土板。 因該工廠二期擴建工程的需要,需對標高28.800m第①至第③軸的局部樓板結構進行改造。為了確認現有結構是否安全,現對該工廠一期主廠房結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并提出處理建議。
檢測鑒定內容及結果
01 房屋現場查勘
經現場調查,并與原設計圖紙核對,該結構主要結構布置情況基本與原施工圖一致,構件尺寸偏差大值為+20mm,-4mm,除個別截面尺寸(梁高)偏大較多外,其它構件截面尺寸符合現行規范要求。 通過現場勘察,發現北立面沉降縫處墻面開裂嚴重,這一現象可能與沉降縫處理不當有關。房屋主體結構的沉降狀況良好,沒有發現明顯的不均勻沉降、傾斜和開裂,所以判定該廠房地基基礎無嚴重靜載缺陷。結構內部也沒有發現明顯的裂縫或較大的撓度等影響結構安全使用的狀況。該結構的施工質量總體較好,未發現構件露筋、蜂窩等施工質量問題。
02 傾斜測量
在現場使用全站儀對該房屋的整體傾斜程度進行了觀測,傾斜率大值為0.039%,此時側向位移量為15mm。根據國家危險房屋鑒定標準第4.2.3條、4.5.4條,房屋的整體傾斜率極值是1%,并且其側向位移量不宜大于房屋高度的1/500;實測結果均小于規范規定框架結構整體傾斜率和側向位移的控制值。
03 結構材料檢測
為了評定現有混凝土強度,檢測人員現場采用回彈法抽檢了框架梁、柱的混凝土強度,并用鉆芯法進行修正。該結構原設計混凝土構件的標號為300號,回彈結果表明部分測點的混凝土強度未達到原設計混凝土強度值,但這些測點的混凝土碳化深度較深。再結合鉆芯取樣檢測的混凝土強度,認為該結構的混凝土強度基本達到原設計混凝土強度。
04 結構構造措施
該結構為框架結構,抗震等級為二級,根據現場的調查情況,認為其構造措施基本能夠滿足現行規范的要求。
05 結構動力檢測
為了提高傳統檢測鑒定方法的準確程度,做到全面評定房屋的安全狀況,為此開展動力檢測。采用脈動法對一期主廠房在設備運行狀態下進行動力測試,測試設備采用由同濟大學土木工程學院研制的SVSA振動信號采集分析儀,傳感器采用LC0132T內裝IC壓電加速度傳感器。測試分為三個工況,第一工況是南北向平移振動信號測試,第二工況為東西向平移振動信號測試,第三工況為樓板豎向振動信號測試。信號數據處理由采集系統配套軟件依靠計算機完成。
根據建筑結構荷載規范經驗公式,可以算得結構的第1自振頻率為1.814Hz,根據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經驗公式,可以算得結構第1自振頻率范圍1.786~2.381Hz。
由測試結果可以看出,實測頻率值大于經驗公式取值,即實測周期比經驗周期短,認為測試結果正常,當前廠房結構狀態良好。由實測得出的基本周期比經驗周期短的原因,是因為脈動測試時結構處于微小振幅下,而且經驗公式也是由大量的設計計算結果總結所得,設計計算時數學模型的簡化對周期有影響,加上計算采用的大荷載,通常都大于實際結構重量,因而實測所得的基本周期會比計算所得的短,通常也小于經驗公式所得值。相反,如若實測周期較明顯大于經驗公式值,則說明結構很可能存在某方面的問題。 廠房結構在機器設備時其阻尼比未明顯增大,說明該結構無明顯的內部質量損傷。另外,設備運行引起的樓面大振幅為0.032mm,其值小于ISO推薦及聯邦德國(DIN4150)的建筑振動標準;樓面振動大加速度為7.71cm/s2,其值小于日本煙中元弘歸納的建筑物允許振動界限值。參照國外標準,由測試結果認為樓板振動在安全限度內。
結構驗算
該工程抗震設防類別為丙類,抗震等級為二級,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結構重要性系數可以取為1.0,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設計地震分組為第一組,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10g,場地類別為II類。
根據建筑結構荷載規范,基本風壓為0.40KN/m2,地面粗糙度取為B類,基本雪壓0.65KN/m2。有關活荷載標準值取值如下:不上人屋面活載為0.5KN/m2;上人屋面活載為2.0KN/m2;樓板活荷載為3.5KN/m2;樓梯活載為3.5KN/m2;走道活載為2.0KN/m2;其余的具體荷載根據有關規范和具體情況取值。結構驗算分析采用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開發的PKPM程序,由于本文篇幅限制,計算過程及詳細結果略。
二、浙江廠房驗收安全檢測報告第三方辦理單位——何謂房屋檢測報告?
用一句通俗易懂的話說就是,根據檢測檢測的數據,立足客戶的需求,將采集到的數據,按照國家或者行業規范的標準,以書面的形式呈現出來的一種紙質文本。
房屋檢測報告,種類繁多,依據不同的檢測重點,可以分為:
1.完損報告
一幢房子,想要了解其建造年代、使用功能、結構形式、開間大小、砌塊材料、樓板厚度、構件尺寸等內容,并且反應基本的外觀質量,是房屋完損報告的主要內容。完損報告所依據的規范主要是《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試行)》(城住字(1984)第678號),此外為了解房屋的地基基礎情況,還需參考《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民用建筑性鑒定標準》(GB50292-1999)、《既有建筑物結構檢測與評估標準》(DG/TJ08-804-2005)等。具體檢測內容包括:房屋完損現狀檢測,房屋傾斜檢測,房屋相對沉降檢測,房屋完損等級評定。
2.安全性報告
安全性檢測報告,除了完損檢測、傾斜檢測和相對沉降檢測之外,還應包括軸線位置復核、構件尺寸大小、主要構件材料強度、安全性計算分析、PKPM建模等。
3.抗震鑒定
抗震鑒定報告,是在安全性報告的基礎上,又進一步的深化。大體來說,就是再安全性計算分析的時候,做抗震驗算和抗震鑒定。可以說,抗震鑒定是更為翔實更為全面的安全性報告。
4.災后報告
這里的災后報告,主要是火災后房屋檢測。與安全性報告不同,火災性報告重點在于火災評估與分析,包括火災過程、燃燒范圍、過火面積,火災現場的溫度判斷;過火后結構損傷情況調查,包括混凝土表面色澤、錘擊反應、混凝土剝落、露筋、表層混凝土疏松情況,鋼構件的變形撓曲情況;對過火區混凝土構件和鋼構件進行初步鑒定評級。
5.專項檢測報告
房屋專項檢測報告,主要是房屋專項項目檢測,比如,房屋混凝土強度檢測,房屋樓板厚度檢測,鋼筋保護層厚度等等。專項檢測的內容在前面的四種檢測報告里或多或少地有所涉及,只是現在單獨拿出來作為一項檢測內容。
三、浙江廠房驗收安全檢測報告第三方辦理單位——綜合評定原則
3.1房屋危險性鑒定應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礎、結構構件危險程度的嚴重性鑒定為基礎,結合歷史狀態、環境影響以及發展趨勢,全面分析,綜合判斷。
3.2在地基基礎或結構構件發生危險的判斷上,應考慮它們的危險是孤立的還是相關的。當構件的危險是孤立的時,則不構成結構系統的危險;當構件的危險是相關的時,則應聯系結構的危險性判定其范圍。
3.3全面分析、綜合判斷時,應考慮下列因素:
1各構件的破損程度;
2破損構件在整幢房屋中的地位;
3破損構件在整幢房屋所占的數量和比例;
4結構整體周圍環境的影響;
5有損結構的人為因素和危險狀況;
6結構破損后的可修復性;
7破損構件帶來的經濟損失。
四、浙江廠房驗收安全檢測報告第三方辦理單位——房屋整體性不滿足要求時,可選擇下列加固改造方法
01 當墻體布置在平面內不閉合時,可增設墻段形成閉合,在開口處增設現澆鋼筋混凝土框;
02 當縱橫墻連接較差時,可采用鋼拉桿、長錨桿、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改造;
03 樓、屋蓋板支承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增設附加支座加大支承長度、托梁或采取增強樓、屋蓋整體性的措施;
04 當圈梁設置不符合鑒定要求時,應增設圈梁當墻體布置在平面內不閉合時,可增設墻段形成閉合,在開口處增設現澆鋼筋混凝土框。
對房屋中易倒塌的部分,
可選擇下列加固改造方法
01 懸挑構件的錨固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加固工程宜采用增設托架、外包鋼套或采用減少懸挑長度的措施;
02 隔墻無拉結或拉結不牢,可采用鑲邊、埋設鐵夾套、錨筋或鋼拉桿加固改造;
03 支承大梁等的墻段抗震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采用增設墻體柱、扶壁柱鋼筋混凝土柱或采用面層、板墻加固改造;
04 出屋面的煙囪、無拉結女兒墻超過規定高度時,宜拆矮或采用型鋼、鋼拉桿加固改造;
05 懸挑構件的錨固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宜采用增設托架、外包鋼套或采用減少懸挑長度的措施;承重窗間墻寬度過小或抗震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增設鋼筋混凝土窗框或采用面層、板墻加固改造。
當具有明顯扭轉效應的多層砌體房屋抗震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優先在薄弱部位增設砌體墻或現澆混凝土墻,或在原墻增加面層;亦可采取分割平面單元,減少扭轉效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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